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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命名库尔勒市国税局为新疆国税
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称号的公示
为全面推进新疆国税系统依法治税工作, 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部署,新疆国税局于2016年在全区国税系统组织开展了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经过各地自主申报、指导评估,新疆国税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拟命名库尔勒市国税局为新疆国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9月28日-10月15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向新疆国税局政策法规处反映。
联系电话:0991-268112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