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国税局注册税务师请进
2016年11月09日 10:59:32 星期三

站内搜索:

博湖县国税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区局、州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现编制我局2017年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博湖县国家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博湖县团结东路175号,邮编841400,电话:0996-6622701)。

  一、健全机制,加强学习

  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编制、公开、协调、检查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加强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了各部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了各部门的职能作用。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要求等。

  二、严格按规定和要求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国税系统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税收政策、我局的基本信息、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办税服务承诺及办事纪律、监督规定、纳税人投诉方式、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博湖党政信息网进行公开。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对与行使职能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及纳税人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为领导简介、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工作计划、工作动态、税收政策法规、税收征管制度、办税指南、行政许可规定、非许可审批、税收收入统计数据、税务队伍建设情况、人事管理事项、重大项目、政府采购和其他工作。依申请公开类信息主要向申请人公开除主动公开以外的涉税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博湖党政信息网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25条。主要包括本局基本情况、领导简介、内设机构、工作职能、行政审批事项公示、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注意事项、季度税务行政处罚公示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三)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和申诉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用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宣传等费用支出为0.2万元。

  2017年,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费用0元。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程度有待于提高,部门协作需进一步加强。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的学习,并加强各科室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使各科室、相关岗位人员都掌握相关规定,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等,确保政府信息的全面和及时公开。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文档附件

    稿源:博湖县国税局  【关闭窗口】【打印】
    友情链接:
邮编:830002 新ICP备09002910号 电话:0991-8811200
任何建议和意见请联系:admin@mail.xj-n-tax.gov.cn 建议采用IE6以上版本和1024x768以上分辨率浏览
Copyright 2004 All right reserved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C) 版权所有 承办和维护单位:税友软件集团